周实侧过面孔,在璧人的面颊上贴了贴。
仪式结束了,沈周实抽出手绢,随意擦了擦手指。
俞行长的电话是10点钟打过来的,璧人和晴水刚刚准备吃早午餐。
璧人接了电话,便和晴水说要出门。
“昨天的新衣服好好选一个穿,今天要办一件要紧事。”璧人喝着咖啡,看晴水努力切盘子里的牛舌头。
晴水没有吃过西餐,但学的倒是快,叉起一块牛舌,他不急不慢地问:“你要去见他?”
璧人不知道晴水是在故作镇定,还是真的胸有成竹,看他那样安安心心的吃东西,眼睛望着他反问道:“哪个他?你好像都知道了,你倒是说说他是谁?”
晴水语气笃定地回答道:“那天在楼上见的那个男人。”说着,他又递了一块牛舌进口里。
璧人摊开手:“是又怎样?”
他倒是比乡下那个太太聪明许多,璧人想着,愈发不喜欢眼前这家伙。聪明人真是越来越多了,以前她聪明,人人都夸她漂亮又会交际,现在难不成要被这乡下来的不男不女的东西制住了不成。
“我不去。”晴水说,语气依旧笃定。
璧人立刻便想要发作,但多年来的交际习惯让她养成了动怒也不立刻发作的习惯。只是虽然忍着气,语气却不便刁钻又嘲讽:“老爷已经知道了,是他要你去。”
璧人知道晴水不敢不听老爷的话,即便他嚣张。她真是讨厌他这副嚣张劲,千算万算,没算到乡下那个老太婆会使出这么一招,自己人老珠黄就想着用年轻的玩意来笼络汉子。
璧人往晴水脸上瞅了一眼,见他果然不像先时那样有底气了。
“你说的,是真的?”他语气里带着质疑,好像已经在考虑自己的下一步计划。
“骗你做什么,我只问你,你去还是不去。”璧人仰着头,下巴对着他。这是一个险招,她不能有半点的犹豫。
晴水默不作声的想了几秒钟。
“去,”他回答,然后又往嘴里塞了一块牛舌。只是这次的牛舌好像突然生了筋似的,他咀嚼了几下,咽的有些勉强。
汽车穿过闹市区,翻山越岭地向着郊区驶去。一路的黄土地,让人疑心方向错了的时候,路上的汽车突然多了起来。路上也有走着的行人,都是三三两两成群结队的,其中总少不了几个花枝招展的交际花。
车子又开了五分钟,黄土路消失了,道路两旁的树木也齐整起来,一行行的迎宾树引着车子向前,转过中间竖着西方裸体雕塑的大喷泉,车子在旅馆门前停下来。